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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倡议监管产品中的有害化学物质



欧盟检查员将在2022年核查产品对REACH和POPs法规中有害化学物质的合规性。执法报告预计将于2023年发布。

 

2020年7月1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宣布将对混合物和物品中的化学品进行监管活动,以确认其对 欧盟(EC) 1907/2006号法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中有关化学品的合规性。REACH法规是对化学品管理的全面立法。

 

除了REACH法规,执法人员还将核查产品是否符合POP重铸条例中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限制。该项立法包含有具体的控制措施,例如禁止或严格限制POPs的生产、投放市场和使用(SafeGuardS 95/19和96/20)。

 

根据该公告,执法项目将于2021年开始筹备,于2022年展开执法工作,预计于2023年年底发布报告。为扩大管控范围并加强对欧盟公民和环境的保护,将核查特定类型的材料,例如塑料、橡胶或纺织品。除了在2021年确定具体核查物质清单(其中可能包括邻苯二甲酸酯以及全氟辛磺酸及其衍生物(PFOS))之外,

 

该项目还将核查物品中的高关注物质(SVHCs)相关信息是否已根据REACH法规要求在供应链中进行了传递。

 

目前,授权候选清单上有209种SVHCs(SafeGuardS 97/20)。 此清单中所含的SVHC会触发包含此类物质的物品的进口商、生产商和供应商的某些法律义务。

 

根据REACH法规第3条,“成品”的定义是指物体在生产过程中被赋予的具体形状、表面或设计比其化学成分更能决定功能的物品。根据REACH第33条的规定,如果产品中的候选清单物质浓度大于0.1%时,其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该物品的接收方(工业或专业用户,或被提供物品的分销商,但不包括消费者)提供至少包含SVHC名称的信息,以使物品能安全使用。 如有需要,应在45天内免费向消费者提供等同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1年1月5日起,含有候选清单上SVHC浓度大于0.1%产品的供应商有义务将这些物品的信息提交给产品关注物质数据库(SCIP数据库)–这项义务是经修订的指令2008/98/EC(废物框架指令,WFD)建立。 物品供应商是指欧盟生产商、批发商、进口商和分销商以及供应链中将物品投放市场的其他参与者。 零售商和其他仅直接向消费者直接销售产品的供应链参与者,则无需向SCIP数据库提供信息(SafeGuardS 163/19)。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自2003年以来,欧盟针对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为欧盟/欧洲经济区成员国之间有关危害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非食品产品的信息交换和合作(RAPEX网络)提供了便利。欧盟委员会2019年年度报告和详情说明指出,有2,243条预警和4,477项后续行动,其中化学危险位列公告风险总数的第二位(23%)。 这些产品和/或化学品包括:

 

-部分玩具,包括含硼的黏泥玩具

-衣服

-化妆品,包括含汞的化妆品

-珠宝

-纹身墨水

这些产品中检测到的化学物质可能含有多环芳烃(PAHs),苯并[a]芘,镉和铅

-芳香胺

-N-亚硝胺和N-亚硝基化合物

-邻苯二甲酸酯*

-多环芳烃(PAHs)

 

*自2020年7月7日起,市场上投放的包含BBP,DBP,DEHP和DIBP的物品(包括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受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1条的管控。

 

定义

序号

缩写词

邻苯二甲酸酯

CAS

1

BB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

85-68-7

2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84-74-2

3

DEHP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117-81-7

4

DI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8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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